在学习会上,团队成员依次宣讲建设工程方面的相关问题和法律规定,魏红旗主任宣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以及相关案例分析,郭金绪律师宣讲实际施工人的重要观点问题,吕幸乐副主任宣讲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范围之界定问题,陈晓峰律师宣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鉴定问题,殷一统律师宣讲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问题。后由马骥律师带领团队成员针对上述相关理论知识和相关案例进行研讨和分析,然后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相关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排除鉴定的情形: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固定总价结算工程价款的,且不存在约定风险外的工程价款或工程未完工的情形,当事人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的;第二,当事人已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的;第三,诉讼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已对工程价款出具咨询意见,且双方当事人均在工程造价咨询意见书上签字表示认可,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按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确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的;第五,当事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的行为符合该约定,在诉讼中乙方当事人申请工程价款鉴定的;第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未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承包人起诉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主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或要求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并申请工程质量鉴定的。
学习会的最后,马骥律师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鉴定进行了归纳总结,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讨论。结合此次学习研究分享,实习律师不仅增强了对建设工程方面理论知识的学习,还了解到该类案件的办理思路,为今后更好地服务这类领域的客户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