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12日,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俊锋组织事务部成员及实习律师,集中学习了京都律师事务所业务顾问臧德胜老师讲授的《常见量刑情节的裁判规则与辩护思路》。本次学习采用视频播放、课后总结的方式,两次学习时长共计两小时。
所谓量刑,即刑罚裁量,是指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并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基础上,根据其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辩护在刑事辩护中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如何实现有效的量刑辩护,也是困扰律师的一大难关。藏德胜老师结合自身十几年的办案经验,详细讲述了犯罪过程中的量刑情节、共同犯罪的量刑情节、被害人过错情节三个部分的内容,通过此次学习各位律师收获颇丰。
犯罪发展过程中的量刑情节是指在犯罪既遂之前,其发展过程中纵向呈现的状态。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需要从着手之后、既遂之前、违背意志、未能得逞四个方面综合认定,判断是否着手要结合法益侵害的危险程度和紧迫程度,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不仅需要主观上具有自动性,还需满足客观上的有效性,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具有共同的行为,但犯罪故意内容不同的,仍然构成共犯,在同一罪名内部仍然可以区分主从犯。最后,被害人过错情节适用于有被害人的案件,被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在此情况下辩护律师要善于发现过错情节、恰当表达过错情节、合理适用过错情节。
学习结束后,王俊锋律师结合自身所办案件就所学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强调有效的量刑辩护意义非凡。同时王律师也指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情形,例如共同犯罪中主犯未到案的,从犯仍可认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依照相关规定,应酌定从宽处罚等等。最后,作为律师,我们也在一直努力,并致力于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被告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