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锋,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7月5日出生。
联系电话:139379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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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锋律师谙熟法律知识,推理严谨,办事干练。自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以来,曾经办理了数百起经济、民商、刑事和行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曾成功为轰动全国的“追小偷致死案”被告人曹阳阳辩护,最终曹阳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宣告缓刑:成功办理了原洛阳市汽车配件集团公司、744厂等多家企业的破产改制工作。同时,王俊锋律师还曾担任洛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大学法律专业的代课老师,讲解《劳动法》,《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课程。目前,担任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990年9月---1994年7月陕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
1994年7月---2000年2月中国机电设备洛阳公司任职
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2002年2月---2008年3月河南天工唯真律师事务所
2008年3月---2012年6月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被评为洛阳市律师先进工作者
2012年6月至今在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7年1月当选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执行委员
2017年3月受聘为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
2017年6月受聘为洛阳师范学院法学客座教授
2018年、2019年被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2019年受聘担任洛阳市西工区东下池小学法制辅导员
2020年被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制辅导员
2021年当选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执行委员
2021年当选洛阳市律师协会关爱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