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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4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又一次敲响警钟。我们在痛惜之余不得不再次反思:悲剧何以发生? 责任落实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内因。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企业,中荣公司不仅对车间内的安全漏洞熟视无睹,就连工人必备的安全培训和保障设备也都能省则省,置车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同时,对于安全生产的通知检查,更是“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如此一来,车间生产的环境必然恶劣之极,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长期处于危险状况。时间久了,疏忽之下,终惨祸酿成。 监管者无作为是事故发生的外因。在“招商本位”的影响下,有关部门为了引来“财神爷”,不惜降低安全生产的监督标准和底线;为了赢得企业的“芳心”,不惜以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利益为代价。时间长了,疏于管理和督查也就成了常态,甚至同企业“穿起了同一条裤子”。显然,让他们自断其粮,如同与虎谋皮,而劳动者无疑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 惨剧发生,“人祸”大于“天灾”。当“看不见的手”失去力量,“看得见的手”的力量就要迅速补位。企业不在乎安全,政府部门就要让企业认识到安全;企业不在乎那点安全事故的处罚,政府部门就要让企业付出惨重代价。因为,再全面的通知、文件的下达也抵不过一次实打实的认真检查和严格整改,更深刻的事后眼泪也抵不上事先的严格防范措施,以及对法律和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