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起诉讨30万赌债法院将案件移送警方
郑某为赌博投注100万元,也因此欠了庄家任某赌债30万元,一直未还。任某以民间借贷为由将郑某诉至法院。今天,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认为案件存在犯罪嫌疑,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任某的起诉,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任某称,他与郑某是朋友关系,2013年3月3日,郑某向他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承诺借款期限为8天。郑某至今未还款。此案一审时,郑某表示他与任某并非朋友关系,他是在任某的引诱下加入了由任某坐庄的赌博活动。借条是因赌博欠的赌债,只有17万元,已通过中间人偿还。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所指内容并无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判决郑某偿还30万元欠款及利息。郑某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并补充了证据。
在今天的庭审中,郑某陈述了通过任某进行网络赌博的过程。
北京市一中院法官甄洁莹说,赌博是无效法律行为,自然不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公安机关最终认定此案确属赌博,那么即使郑某确实欠任某相应的赌债,任某也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归还相应的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