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洛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经发布选聘公告、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区政府决定聘任吕幸乐等20 人为西工区第二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为义务监督,主要职责是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监督促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吕幸乐副主任表示在今后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监督水平,做好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履职尽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开展监督,自觉维护监督者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