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16日,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清算与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宇鹏组织事务部成员、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集中开展了破产清算流程研讨实务问题学习。本次学习采用简要梳理分析经办的破产案件的方式进行,两次学习时长共计两个小时。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出了硬性要求,这需要充分发挥破产清算制度的法律功能,将企业从市场的有序退出纳入法治轨道。为此,企业破产清算与重组法律事务部组织此次学习,以期积累经验,凝聚共识,更好地开展破产工作。 在本次的学习会上,刘宇鹏主任首先对《企业破产法》中部分重点内容做梳理,并从破产的定义、破产的分类、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利与弊作阐述。现在,企业对待破产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认识到企业破产的过程虽然痛苦,但却是优胜劣汰,从根本上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企业只有破产的压力,才能主动地提高管理效率、进行产品创新、开拓新的市场。
律所负责人魏红旗主任简要分析中国目前房地产企业的现状,结合中国住建部部长倪虹9日在记者会上的讲话“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地产企业,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并强调企业破产案件周期长、难度大、事务性工作繁重,需要管理人既要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又要能协调各方利益,处理应急事务,解决社会矛盾。实践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的特殊性,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提高破产案件的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