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0日、5月13日,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与公司治理法律事务部主任翟文选律师组织事务部 成员及实习律师集中学习了“金融借款案件纠纷的审判”的课程,本次学习采用视频播放、课后总结的方式,学习时长共计2个小时。
《银行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将对银行的监督管理权限赋予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该法中,受银监会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被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据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施行以后,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再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而须经银监会的许可。在诉讼中,一般要求贷款人提交《金融许可证》,证明其具备开展贷款业务的资质。
本次学习全程围绕关于金融借款案件常见的:冒名合同,即姓名冒名、身份冒名;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的问题;如何实现债权的费用;法院判决前借款人还本付息的裁判;贷款人分别起诉借款人、保证人该如何认定;借款人违约与合同解除提前还款等6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学习及探讨。
学习结束后,翟文选律师结合自身所办案件就所学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讨论。结合这次学习研究分享,实习律师对金融借款案件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细致的认知、对相关法律的各项细节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相信对大家以后办理相关类型案件能够有所帮助,以便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