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4月9日,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交通事故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亚萍律师组织事务部成员及实习律师,针对交通事故疑难案件处理进行学习。本次学习通过视频播放和案例讨论两方面进行,两次学习时长共计两小时。
交通事故案件具有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的特点。但实践中,一些交通事故案件在法律适用上依然存在一些分歧。对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不同法院也有着不同的看法和判例。王亚萍律师通过几个经典的案例,以问答的形式对上述问题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各位参会人员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随后,又通过观看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的课件,对上述问题有了更清晰、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伤者住院的第一时间,有时得不到保险公司或肇事方的及时赔付,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较为困难的伤者往往会通过报医保现行垫付。那么在后续的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中,伤者是否有权利主张全额医药费还是只能就自费部分进行主张呢?在实践当中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看法。有些法院认为,对于肇事方来说,其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不能因为被害人的报销等原因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而另一些法院认为,侵权赔偿应当适用填平原则,不能让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获益,所以应当只支持自费部分。
针对上述问题,婚姻家事和交通事故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及实习律师围绕法律的适用与理解、不同情形下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王亚萍律师指出,填平原则是侵权赔偿的核心原则,其不仅是对于侵权人也就是肇事方的限制,也应当对受害人有所限制。所以受害人在没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向肇事方主张全额医药费,仅能主张自费部分。但医保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就垫付部分向肇事方追偿。同时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通知医保机构,将医保机构作为第三人参与庭审,直接向侵权人追偿,这样既遵守了填平原则又让侵权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达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于人损类案件中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也对于司法解释及相关法规的灵活运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将对日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
图文:刘宇鹏
编辑:杨文静
审核:吕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