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15日,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俊锋组织事务部成员及实习律师,集中学习了黄金章诈骗案——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以及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郑严凯律师的《新刑诉法解释》第三章:辩护与代理,本次学习采用视频播放、PPT讲解、课后总结的方式,两次学习时长共计两小时。
黄金章诈骗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黄金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但是二审却改判无罪,前后巨大的反差令人惊奇不已。虽然诈骗犯罪和民事欺诈行为之间存在着重大区别,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极易混淆。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将其与民事欺诈准确区分,应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欺骗结果三个方面予以界定。
首先是欺骗内容。民事欺诈是个别事实或者局部事实的欺骗;诈骗犯罪则是整体事实或者全部事实的欺骗。
其次是欺骗程度。如果行为人采用的欺骗手段达到了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务的程度,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虽然采用欺骗手段,但并没有达到使他人无对价交付财务的程度,则可能只构成民事欺诈。
最后是欺骗结果,也可以从主观上理解为非法占有目的。
在集中学习过程中,王俊锋律师采用法条、司法解释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解,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使在座的律师们更有效地加深了对于抽象法条的理解,并以此来灵活运用。
《新刑诉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自2021年3月1日施行。本次刑事团队重点学习了辩护和代理这一章,《新刑诉法解释》新增了不得担任辩护人的人员范围的规定 、辩护律师的从业禁止规定、被告人阅卷值班律师权的规定等,同时也明确了值班律师享有与委托律师相同的阅卷权、同步录音录像的查阅规则、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规则、经人民法院准许律师可以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从事相关辅助工作等等,这些规定对于进一步强化辩护权的保障,为律师履职提供充分便利,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具有重要的意义。
课后,王俊锋律师也指出虽然本次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但在学习法律的道路上没有终点,要始终抱着“博且专”的态度,同时也鼓励本所律师在空余的时间自主安排学习,不断汲取新的知识,积累经验, 努力在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强!
图文:王俊锋
编辑:于婉峰
审核:吕幸乐